六部门开展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
热度:3526754
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公安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中医药局和国家疾控局11月3日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开展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》,决定联合开展为期1年的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。
扫描二维码添加微信
微信号:18103268866
扫描二维码添加QQ
QQ号:3525642302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查看当前页面
热度:3526754
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公安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中医药局和国家疾控局11月3日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开展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》,决定联合开展为期1年的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。